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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 起草人:姜晓亮律师 2008版 ] 1. 公司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登记、打卡或其他考勤方法。因公外出,事后记录说明。如职工认为考勤记录有误,需立即向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公司的考勤记录无误。严禁代替打卡考勤,每发现一次,当事者各扣全勤奖50元; 对擅自更改、故意毁坏自己或他人考勤卡的行为,扣全勤奖100元。 电子考勤:公司执行电子考勤制度,除另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外,职工的电子考勤记录以公司的电子考勤记录为准。公司的电子考勤记录备份2份,管理部门1份;财务部门1份. 2.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外出,都必须按制度执行,违反者,扣全勤奖20元. 2.1 因公外出 经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如需要用车,应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车辆因公外出,以上人员核准外出,守卫予以放行,经理级以上人员出入可不填写外出单,守卫须做好车辆外出登记有关工作。 2.2 私事外出 应该填写请假单,提出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如外出时间在2小时内时,容许当日或翌日延长等同的工作时间来追补(以打卡时间为准),但必须在请假卡别栏里注明,若超过2小时之外出,则视同请假处理。 2.3 外出单、请假单的核准 一般员工——部门直属主管(直属主管不在时,可以跨门主管或直属主管的上级领导核准) 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 3. 部门负责人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职工出勤情况报告主管,每月将职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报财务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