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同审查得注意事项

 姜晓亮律师

    1.  合同审查
    指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其送审的合同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律师的专业判断,通过检查、核对、分析等方法,就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他缺陷提出意见供委托人进行决策或商务谈判时参考的专业活动。
  委托人,包括将合同提交律师进行审查的当事人或作为合同主体一方的当事人。相对人,系指待审合同中,除委托人一方外的利益相对方。

  2. 注意事项
  合同审查业务仅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基于法律的规定及律师的判断提供意见。
  律师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发现并提示委托人合同中所存在的对其不利的条款,特别是严重不利的条款或重大权益未予约定的情况、存在严重瑕疵可能导致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况;但是否接受该等条款应由委托人自行决定。

  3. 合同送审稿
  委托人在提交合同送审稿及辅助性的背景文件、参考文件时,应尽可能提交电子文档,以便于保修改,辅助性文件也可以提供PDF文档。委托人最好提供合同所需的附件、合同中所提到的文件、委托人的工商登记情况等,以便于得出正确的合同审查意见。
    当事人首先应对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接受或更改,然后律师以当事人接受和更改的合同文本为基础,进行法律条款的审查,添加和更改,以减少对当事人的相应的风险。
 
  4。送审目的
  4.1 委托人在提交的文档及背景文件、参考文件时,应主动提供送审合同的形成背景、合同提供方、委托人在交易中是否强势等信息,尤其要明确交易所要达到的目的、主要的问题所在,以便进行判断。
  4.2 委托人在提交合同的同时,随邮件提供审查要点、工作目标、背景情况等信息,以便开展审查工作。
  4.3 如果委托人未对送审稿提交背景说明及工作目标说明,律师可根据需要按自己的判断去审查合同,也可主动向委托人询问交易背景、工作目标等信息,以便于完成工作。

    5。 审查内容
  对于电子文档,律师以修改批注的方式提交审查意见,并改变字体颜色以便识别原稿。
    对于来稿中表述不清或用意不明的条款,律师可以通过问询并得到准确答案后,提供审查意见。也可以直接在审查意见中写明该条款或措词无法理解、语意不明等。
  5。1 主体资格
  ⑴对于营业执照的审查,应注意根据其原件判断相对人的经营期限、经营范围、是否年检等信息,以判定其身份是否符合工商法规的规定;
  ⑵对于资质等级的判断,应审查其相关的资质证书,以确定其是否合法、有效及是否在合法的范围之内从事经营活动;
  ⑶对于某些特定交易内容,应审查其是否符合相关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等相关许可制度,以确定合同是否存在效力问题;
  ⑷对于涉及从业人员专业资格的交易,应结合委托人的需要或合同履行的需要,审查履行合同过程中所需的特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
  5.2 对内容合法性的审查
  ⑴审查合同条款及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是否涉嫌存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合同无效、免责条款无效、可申请变更或撤销的情况;
  ⑵合同中的约定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⑶审查合同中所用的法律术语、技术术语是否规范;
  ⑷审查交易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
  ⑸审查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属性是否一致,特别是有名合同的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存在冲突。
  5.3 对条款实用性的审查
  律师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行业性质、产品特性、相对人情况等,审查合同中是否具备避免争议或明确权利义务的实用性条款。如果合同审查只是日常性的审查或委托人并无此项需要,可不进行此类审查。
  ⑴是否根据交易所涉行业的特点界定双方各自的责任;
  ⑵是否根据标的的特点设定避免争议的条款;
  ⑶是否根据违约特点设定界定责任的条款;
  ⑷是否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情况设定实用性条款;
  ⑸合同中履行方式及顺序、履行地点等对委托人交易安全的影响;
  ⑹合同中明示的或隐含约定的管辖等条款对委托人的影响。
  5.4 对权益明确性的审查
  ⑴交易内容是否明确、具体、可识别、可履行;
  ⑵交易程序是否明确、具体且定有时限、义务归属;
  ⑶争议处理方式是否明确具体且有时限、义务归属;
  ⑷条款之间是否由于配合问题而存在权利义务不明确的缺陷;
  ⑸是否由于表述不严谨而存在权利义务不明确;
  ⑹权利义务及违约是否具备可识别性;
  ⑺附件内容是否明确、是否与合同正文冲突,如有冲突是否有解释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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