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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思考
姜晓亮律师
2008年6月,笔者继续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聘请为江苏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业务委员副主任,并应邀参加了成立大会,与其他省内知名律师进行了交流和探讨。现就电子商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谈谈笔者个人的观点.
商务模式是一个公司赖以生存的,能为公司带来收益的,规定了公司在价值链中的位置的,
并指导公司如何盈利和避免风险的模式。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素:(1) 产品、服务和信息流,
包括不同企业及其作用, (2) 不同企业潜在利益,
(3) 收入来源,(4)法律风险的预防。今天,
电子商务以成为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商务模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方式相比,具有无纸化的特点。人们被授予识别号、识别名或识别文件作为其在网上活动的标识,手写签名、图章等被电子签名代替,纸制凭证、记录被电子表单、记录、文件等所代替。电子商务的这一特点,在给经营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出了许多法律问题。
例如,电子数据讯息能否构成传统法上的书面形式,能否取得与书面文件同等效力的问题,也即是电子文件的形式要件问题。如果不解决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问题,也就无法确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这势必对电子交易的正常发展构成极大的阻碍。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允许贸易双方通过电子手段传递信息、签订买卖合同和进行货物所有权的转让。这样,以往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数据电文将和书面文件一样得到法律的承认。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电子文件系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利用数据电文进行的各种信息传输是有效的,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中国《合同法》也在合同中引入了数据电文形式,从而在法律上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但在实践中法官常常
不予认定电子文件的证据效力。
因此,电子商务引发出很多新的法律问题需加以研讨:
1。电子交易的法律问题。如电子商务合同订立,生效的时间、地点、电子商务相关文件的证据效力,物流配送及电子商务纠纷的司法管辖权问题等内容。
2。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域名、软件、版权、商标,专利等诸多问题,以及各知识产权之间的权利冲突问题。
3。商业秘密的保护。电子商务既要保证信息公开,自由流动,又要防止滥用信息。所以要对商品及服务供应商、网络服务商收集、加工、储存和使用信息进行规范。
4.
电子支付.使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这种支付方式与传统支付方式有很大不同,是数字化货币在网络上的传输和周转。电子支付的应用可以大大减少银行的投入,提高服务的效率,实现真正的网上贸易。
4.交易安全。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进行除了建立完善的加密、解密系统等技术措施,信息系统的安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以及防止非法修改等。防止黑客攻击
,计算机病毒的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