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局: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探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形式的有关精神的各地检察机关要积极开展提起民事诉讼工作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原则及支持起诉原则,为切实履行我国宪法赋予的检察职能,保障我国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实施、保护国有资产、维护国家利益,我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将尝试支持起诉这一法律监督的全新形式。为此,我院将有关情况函告你们,望你们积极向我院提供有关情况,共同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众利益作出贡献。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章)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
陈学珍 市检察院付检察长电话:53572550
俞其林 市检察院民行科长电话:53571010---202
附:宣 传 材 料
什么是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就是人民检察院以支持人的名义协同原告共同参与民事诉讼全过程,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能最终得到法院的确认、支持,达到胜诉的目的。
支持起诉的范围?
支持起诉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被侵害而引起的民事诉讼。
支持起诉检察院做何工作?
检察院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行必要的调查,固定证据。二是起草起诉和支持起诉书。三是参与法庭调整和法庭辩论全过程。四是对审理程序进行监督。
支持起诉如何收费?
支持起诉检察院不收任何费用。
支持起诉的作用?
一是人民检察院可进行必要的调查,固定诉讼证据,更好地保障原告诉讼请求的实现。二是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适时监督,和人民法院一起共同确保司法公正,以最终保障判决的合理合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