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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法律服务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构成要件
以下要件是商业秘密构成缺一不可的条件:
保密性: 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取得。
实用性: 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管理性:指权利人采取了相对合理的保密措施,并足以使其职工或其他保密义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商业秘密的存在并应该予以保密。
范围
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来讲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法律服务
1. 商业秘密维护
指导客户建立良好的商业秘密内部维护机制,例如:
1.1 指导客户的商业秘密管理部门,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与维护;
1.2 协助客户建立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指导客户划定商业秘密的范围;指导客户建立秘密资料标签、存档管理及复制、查看、外借制度;
1.3
指导客户建立反泄密机制;指导客户对员工进行管理,与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与可能接触较高级别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1.4 指导客户与供应商及其合作者签订《保密协议》。
2. 避免侵权纠纷
指导客户建立相应的机制,以免其卷入不必要的侵权。
3. 诉讼案件代理
当客户商业秘密遭到侵犯时,律师可考虑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客户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