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 起草人:姜晓亮律师 2007版 】

权利方:

接受方:             

1.接受方

接受方,在此被定义为已经与权利方进行供货合作的供应商,即为了与权利方进行合作而将要进行的、前期的商务活动,如报价,价格谈判,样品制作的公司。作为上述公司的代表,接受方和权利方关于未来合作或暨存合作关系进行了谈判。

2.保密义务

接受方必须对所有来自权利方的信息要严格保密,对这些信息只能用于评估合作的可能性,而且只能在合作期内运用,而接受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借此达到自己的目的或者占有它,也不能被第三方采用,更不能没有权利方预先的书面同意而透露给第三方。同时,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本协议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接受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权利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权利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 保密协议

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并保证其员工能遵守该保密协议。接受方同时承担义务,采取合法手段禁止员工在其离开公司后非法采用来自合作或预期合作的商业秘密。

3. 保密信息

来自权利方的机密信息包括所有的科技与商业信息,说明书(明细表),文件,样品和其他来自权利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技术资料。合同涉及到那些公开的或已经由权利方代表正式公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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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法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