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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软件”,互联网的黑社会?
王健
长期以来,由于对“流氓软件”的界定模糊,形成了电脑病毒和“黑客”之间的法律灰色地带。近日,一个民间组织以自己的方式吹响了向“流氓软件”宣战的号角,他们要以连续诉讼证明:互联网不是黑社会。
刘伟正在家中上网,突然电脑闪出一个提示,需要下载Macromedia公司的Shockwave flash
player插件。出于对Macromedia公司一贯的信任,他用鼠标点了“确定”。过了一会儿,电脑又弹出一个窗口,询问是否安装Yahoo工具条。他心中一惊,该不会是要我安装“流氓软件”吧,赶紧点“否”,并取消安装。非常不幸的是,他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里打了两个汉字测试,跳出一个窗口“恭喜您已经开通了网络实名”。唉!又被“强奸”了!
刘伟已经说不清自己被这种“流氓软件”骚扰过多少次了。他是一名电脑爱好者,经过一番折腾,算是看不到这种无耻软件的影子了,但是他很清楚,这个是怎么删都删不干净的。刘伟说,就像吃饭时吃到一只苍蝇,虽然后来把饭吐出来了,还是会觉得恶心。
现在,国内大约有一亿三千万网民。他们每天都在被形形色色的“流氓软件”所困扰。与此同时,在互联网上,对于“流氓软件”的叫骂声从来都没有中断过。2006年9月,随着一个叫“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的神秘组织的成立,对“流氓软件”的声讨终于走下虚拟的网络。
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内,先后有5家“流氓软件”公司被“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推上被告席。这标志着网民开始通过法律手段向“流氓软件”宣战。一场轰轰烈烈的网民和“流氓软件”公司的斗争正式拉开序幕。
八成网民受害“流氓软件”
“打开电脑花费了半个小时,一封电子邮件整个上午都没有下载完。”在一家杂志社工作的柴女士最近快被自己的电脑逼疯了。
由于上网搜集资料、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稿件是柴女士工作的一部分,面对着自己的电脑蜗牛般的网速,她显得束手无策。“我以为电脑中了病毒,可我一连使用了好几种杀毒软件都不管用。”柴女士并不知道,在她的电脑IE浏览器地址栏下方,已经密密麻麻挤满了3721上网助手、一搜、雅虎助手、ebay易趣、百度超级搜霸等花花绿绿的各种工具条。
当网管问她为什么安装这么多工具条时,柴女士一脸无辜地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装的,反正现在打开网页特别慢,还经常会有广告弹出来。”
其实,柴女士是中了“流氓软件”的招儿了。由于她的电脑已经“病入膏肓”,只能重装系统。
而出现在柴女士电脑上的3721上网助手、一搜、雅虎助手、ebay易趣、百度超级搜霸等网络插件正是被网友所深恶痛绝的“流氓软件”。
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的一项网上调查显示,超过25万人遭遇过“流氓软件”,网民对这类“不请自来且送不走”的软件的“流氓行为”尤为反感。由此看来,“流氓软件”在网络上肆虐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然而,“流氓软件”这个叫法直到2005年6月14日,才由国内最大的杀毒软件开发商——瑞星公司的反病毒工程师在《北京青年报》的一篇文章中首次提出。
与此同时,瑞星公司发表声明,面向全社会发出了《规范软件产品行为倡议书》。以这个声明为起点,互联网上关于“流氓软件”的批评进入白热化状态。
7月11日,经过网民投票,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公布了“十大流氓软件”。3721上网助手以超过第二名5倍多的“被举报率”名列榜首。
接下来依次是淘宝网、ebay易趣、Dudu下载加速器、中文上网、青娱乐软件、很棒小秘书、百度超级搜霸以及一搜工具条。
榜单一公布,广大网民和相关人士纷纷指责“榜上有名”的几家软件公司“缺乏道德感”,谩骂声一片。
“耍流氓者”大多坦言犯有“原罪”
在网友铺天盖地的讨伐声中,因生产3721上网助手与一搜工具条两个“流氓软件”为千万网友所指而荣登“黑名单”之首的雅虎(中国)公司反应最为强烈。
雅虎(中国)公司在给媒体的有关声明中表示,雅虎公司的3721上网助手及相关软件没有采用强制安装手段,也没有进行“浏览器劫持”,不会干扰其他正规软件的运行。雅虎公司认为,其产品3721上网助手及相关软件具备完善的卸载功能,不会残留在网友的电脑里。
对大多网友来说比较生疏的“流氓软件”——“很棒小秘书”的负责人则表示,网友所列举的其产品的两大“流氓罪状”——强制安装和无法彻底卸载,其实在他们的软件安装协议里明确标注了使用该软件需接受广告。
这位负责人辩解说,因为许多网民在安装软件时是从来不看协议的,所以才有强制安装一说。至于无法彻底卸载,目前他们有500万下载用户,其中有250余万用户因不愿接受广告而进行了卸载,出现问题只是极少数。
“广大网民应该认识到,免费软件的应用是有代价的,比如说接受广告。”这位负责人强调说。
与以上两家公司的态度不同,大多“流氓软件”生产商都承认在网上“耍流氓”,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青娱乐聊天软件是一个基于宽带的娱乐软件。它的生产商锋力科技公司承认,在推广早期确实有少量的同其他软件捆绑推广的现象,但当发现这种营销方式效果不佳时,他们就停止了该种方式。目前,青娱乐的安装,完全是用户主动点击形成的结果,没有任何强制。
千橡公司对于猫扑网dudu下载加速器被投诉一事也解释说,“DuDu下载加速器”已经在第一时间作出了整改,不存在“流氓软件”特性。
千橡公司认为,造成部分用户不清楚DuDu下载安装的过程的原因是,DuDu下载加速器合作的网游厂商和软件提供商之中,有部分的内容提供商为了节省自身网络带宽没有给用户足够的提示。千橡公司承诺今后任何版本的“DuDu下载加速器”都可以彻底删除。
淘宝网总经理孙彤宇称,淘宝网当初为市场推广而采取与个人网站合作自动弹出淘宝网广告窗口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他解释说,淘宝网并没有去给大家的机器里面装什么插件,只是弹出来一个广告、一个页面而已。目前淘宝网已经完全杜绝了这种广告投放方式。
动作最大的当属中搜公司。由于其产品划词搜索软件强制安装和无法彻底卸载,被网民誉为“流氓软件”,该公司于2006年8月25日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主动设立一个供用户卸载划词搜索的页面,并宣布停止对这一软件的支持,以表明要彻底与“流氓软件”决裂。
难道昔日的“流氓软件”真的改过从良了吗,事实远非如此。
神秘联盟法律对抗“流氓软件”
2006年8月,瑞星公司发布了《2006上半年电脑病毒疫情与互联网安全报告》。这份报告显示,2006年上半年,“流氓软件”的受害用户首次超过了电脑病毒,成为了互联网上的最大的毒瘤。
由此看来,互联网上的口伐声讨非但没有让“流氓软件”有丝毫收敛,反而更加肆无忌惮。终于有网民忍无可忍,拿起法律武器开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6年9月4日,一个名为“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的神秘组织在互联网上悄然成立。同日,这个组织以一个至今没有透露姓名的联盟成员的名义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被该组织首先拿来“开刀”的是生产“流氓软件”——网络猪软件和中搜地址栏搜索插件的中搜公司。
“我们完全是网民自发行为。”在北京朝阳区日坛公园的一间茶室内,自称是“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的董海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是一个松散式的联盟,大家都有自己正常的工作,我们组成联盟的最终目的,是发动网民,通过诉讼把'流氓软件''请'出互联网。”
据董海平讲,“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从酝酿到成立仅用了两个月,成员一开始全是自己身边的朋友,他们和自己一样都是普通网民,总共40多人。目前已经发展到1000多人。
作为民间组织起诉“流氓软件”的开端,这一案件被媒体披露后,“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这个民间组织一下子名声大噪。董海平,“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中惟一露脸的人也一下子成了各路记者竞相追逐的对象。
仅仅在两年前,首次遭遇“流氓软件”骚扰的董海平还错将“流氓软件”当作病毒。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终于揭开了“流氓软件”的真面目。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许多“流氓软件”竟然出身于正规的软件公司。
深受“流氓软件”之害的董海平开始跟一些“流氓软件”厂商交涉,结果不是被前台直接“挡驾”,就是被告知“这很正常,没什么啊”。这些厂商的傲慢和不以为然,使董海平产生了起诉这些“流氓软件”厂商的念头。
当董海平将这个念头吐露给自己的一些网民朋友后,长期深受“流氓软件”之害的他们一拍即合,一个“组团起诉”的想法横空出世。
于是,董海平秘密地在自己的关系圈中“招兵买马”。当他的活动得到一个由20位法学教授、律师组成的“豪华律师团”的声援和支持时,董海平一下子信心百倍。他迅速建成了“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自己的网站。按照他的说法,“我们需要一个发出声音的载体”。他希望这个网站不但能够成为号召网民运用法律手段向恶意软件宣战的平台,而且在未来能担当起国内反流氓软件集中地的角色。
然而,“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网站建成的第三天,就遭到了不明黑客的攻击,网站陷入瘫痪。但是这一切并没有阻止董海平和他的“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向“流氓软件”宣战的步伐。
继2006年9月4日起诉中搜公司之后,9月11日,董海平以自己的名义再次将雅虎(中国)公司告到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同起诉中搜公司案一样,董海平要求雅虎(中国)公司立即停止“流氓行为”,向全国网友赔礼道歉,并象征性赔偿损失94元。
此后,“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又分别以成员的名义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起诉了“很棒小秘书”和“易趣”。规模最大的一次诉讼则在2006年9月25日。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同时在北京、济南、乌鲁木齐、西宁、大连、天津、武汉、成都等八地向法院递交了起诉千橡公司的诉状。
打击“流氓软件”暴露法律缺失?
“坦率地讲,打击流氓软件并不是件难事。”董海平认为,“任何一个杀毒软件厂商都完全有能力将'流氓软件'扼杀在萌芽状态。”
如果董海平所言不虚,那么国内众多的杀毒软件厂商比如瑞星、江民,包括国际有名的杀毒软件诺顿、卡巴斯基为什么都对“流氓软件”的肆虐视若无睹呢?
著名杀毒软件——诺顿的生产商赛门铁克公司大中华区技术总监王岳忠的一番话很有代表性:“不杀,会引起网民不满;杀了,可能引来一连串官司。”
这是一道困扰所有杀毒软件生产商的难题。而且,由于类似情况惹官司缠身的杀毒软件生产商不乏先例。
2006年8月9日,雅虎(中国)公司旗下3721一纸诉状,将杀毒软件生产商安博士告上法庭。3721在诉状中称,安博士旗下一款反间谍软件专杀工具判定其“3721网络实名”为间谍软件,这一做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影响了其在中国的业务。
尽管目前官司胜负难料,但是安博士惹得这身“骚”,显然是大多杀毒软件生产商所避之而不及的。
事实上,正是“流氓软件”的界定模糊,导致诸多杀毒软件生产商迟迟不敢出手。而这也是董海平和他发起的“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在诉讼中遇到的难题。
“我们开了大小十几个沟通会,根据我们理解的'流氓软件'的特征进行正推、反推,最终确定了以民法中的隐私权、财产权为主要诉讼请求。”董海平说。
“电脑不仅关系到网民的隐私,也涉及虚拟财产的概念,流氓软件任何侵占电脑硬盘、内存空间的行为,都等于对虚拟财产的侵犯。”董进一步解释道。
然而在递交到法院的起诉状上,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等三种消费者权利则成了对“流氓软件”进行“控诉”的最大理由。
“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律师团黄锦深律师解释说,电脑用户在使用软件公司提供的商品时,应该享有知情权,可以选择使用也可以选择不使用,软件公司不能强迫用户使用。“'流氓软件'在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跑到了用户的电脑中,而且大多不能卸载。即使卸载掉,它仍会残留一部分信息在用户的电脑中,以收集用户的上网习惯和用户名、密码。这是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违背的。”
和黄锦深律师以目前法律对“流氓软件”没有明确规定而选择了民法和“消法”作为支撑诉讼的法律依据不同,律师团游闽建律师则提出,至少有三部法律法规明确对“流氓软件”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目前存在的问题不是立法缺位,而是执法不到位。”游闽建律师说。他认为,法律不可能包管一切、事无巨细。比如说,法律规定不能闯红灯,而不用规定你是跑着闯红灯还是走着闯红灯,不用规定是男的闯红灯还是女的闯红灯。
游闽建所说的三部法律是指《电信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流氓软件'随意对用户电脑上的互联网浏览器主页进行修改,随意'窃取'用户上网习惯、用户名和密码,这些都是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游闽建解释道。
尽管律师团内部在对“流氓软件”的法律层面认识上存在着分歧,但是董海平和他的神秘联盟无疑已在网民心中获得了极高的支持率。董海平的最终愿望是:“希望通过我们的诉讼,从根本上遏制'流氓软件',还互联网一个洁净的天空。”
如果董海平的愿望实现,像刘伟这样的电脑爱好者一再被“流氓软件”侵扰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到那时,他就可以在网上“随心所欲”了。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10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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